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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针对业主违规装修有没有权利制止?该怎样制止?

一、物业针对业主违规装修有没有权利制止?该怎样制止?

物业针对业主违规装修有权利制止。物业没有执法权,可以采用告知、劝阻和报告的方式进行制止。

根据现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拆、改、搭建临时设施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即业主违规、违法装修的行为,物业公司进行制止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

扩展资料:

案列:业主王某在自己室内卫生间的东墙开窗,将厚厚的外墙打穿。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加以阻止,卫某不听劝阻,继续施工,致使16层到底层墙面被泥浆污染。

物业服务企业除采用告知、劝阻和报告的方式处理外,还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拆除墙上窗户,恢复原状、清洗墙面污染等事项,对违规业主进行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二、那个时段禁止在住宅区进行装修等活动

一般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1点至5点是可以施工的,其余时间及法定节假日是休息时间,是不可以扰民的。

三、露台改房间

严格来说这是违法的,因为如果开发商说的是真话,那他在设计时就可以把它做到位,不需要你购房后再做改造!开发商常常就是利用购房者的心理人为地炒作所谓“卖点”——比如这种露台可以该房间的把戏,他为什么不直接做好送给你呢,那不是更实惠,更省事,也更有吸引力吗?

当然,如果你确想做此改动,则因这属于装修过程中对既有建筑的改造,建议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如果有的话)批准,因为该改造已影响建筑立面和造型、小区的物业管理、楼下住户的安全,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北面楼栋住户的日照哦;

2.应经原设计单位核准,因为影响建筑设计的立面造型、建筑结构的安全;

而且可以肯定地告诉您:如果没有通过上述的批准和核准,任何对既有建筑主体(或结构)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详见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的内容提供如下: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的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 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 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以上回答不知是否能够帮助到您。顺祝

居家安康!

关于作者: moder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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